经查,“在水一方沐足店”、“鑫欧顿足浴会馆”分别于2018年7月和8月开始经营,两处场所均以“沐足”为名,在服务过程中,技师向客人提供“打飞机”、“口爆”等色情服务,从中牟利。行动当晚,从“在水一方沐足店”现场抓获涉嫌色情交易的男女4对共8名,从“鑫欧顿足浴会馆”现场抓获涉嫌色情交易的男女3对共6名。
经审讯,公安机关对查实涉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依法予以处理,其中:
“在水一方沐足店”涉嫌组织卖淫的鲁某(男,34岁,四川人)、廖某生(男,23岁,惠州人)、董某勇(男,21岁,云南人)和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的陈某珊(女,24岁,陆丰东海人)、余某周(男,24岁,云南人)、董某跃(男,22岁,云南人)等6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陈某升等16名违法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千元的处罚。
“鑫欧顿足浴会馆”涉嫌组织卖淫的夏某(男,22岁,湖北人)、常某(男,21岁,山西人)和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的李某(男,18岁,四川人)、王某才(男,57岁,四川人)、寿某春(女,35岁,重庆人)、蔡某华(女,23岁,陆丰金厢人)、柳某色(男,29岁,陆丰东海人)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城等11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其他3名人员查无违法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其他犯罪嫌疑人正组织抓捕中。
本文来源:陆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