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布《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50亿元以上,城市人口达25万左右,常住人口实现全部城镇化,人均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成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
去年12月,调整后的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这标志着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经济社会事务由深圳全面主导,正式成为深圳第“10+1”区(深圳10个区和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粤港澳大湾区最东端,地处珠三角平原和潮汕平原之间,西、北部与惠州市惠东县接壤,东与汕尾市海丰县相连,南临红海湾。距广州200公里、深圳60公里、汕头200公里,距香港82海里。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
《行动计划》提出要实施实体经济夯基工程:
一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推进“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引进机器人、先进通信设备、数控机床、医疗数字机械、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领域具有优势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进驻等。
二要加快打造一批高端产业平台载体。深汕科技生态园初步引入科技创新孵化器、加速器、人工智能等科技平台,初步建成5.0版新一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汕湾机器人小镇起步区初具规模,初步建成全市人工智能集中承载区之一等。
三要大力推进产业项目集聚发展。四要打造市海洋产业重要承载区。五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模式。六要加快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在实施城市建设构造工程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将出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纳入深圳市统一规划体系中。轨道交通方面,实现广汕高铁通车运行、深汕站(一期)投入使用和深汕高铁动工建设,研究推进深汕城轨建设。高速公路方面,力争实现深汕第二高速通车运营,深汕高速改扩建工程竣工,深汕第三高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等。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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