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迁坟公告 海府公[2019] 3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海丰县人民政府拟对城东镇以下已签订征地协议书的地块进行迁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迁坟土地位置及四至: (一)生态科技城城东镇台东、东园片,四至如下: 东至:潮惠高速台东村山地; 西至:通红花地水泥路; 南至:海紫公路; 北至:潮惠高速东园村委陈园村山地。 (二)生态科技城城东镇东园村委东桥片,四至如下: 东至:生态科技城二期、三期已征土地界限相连; 西至:棺材坑山及虹吸管片; 南至:竹仔坑水库渠道全线; 北至:东桥村庄西边大溪的东侧。 (三)台东村委俗名“前埔片”、“金交椅山”、“鲤鱼山”、“伯公爷山”“石碑山”,名园村委草塘片、“狐狸山片” 二、迁移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 三、有关事项:以上地块迁坟范围内的坟主,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于上述规定迁移时间内,持坟墓权利人身份证:到城东镇政府二楼生态科技城迁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 0660-6411119 联系人:黄同志、郑同志、卓同志。 特此通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月
本文来源:海丰报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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