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纪委监委通报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5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4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98件,其中谈话函询32件次。立案295件,其中立案乡科级干部64人。处分239人,其中党纪处分214人、政务处分42人;处分乡科级干部42人,一般干部4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53人。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45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00人次,占总人次的44.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99人次,占43.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4.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3人次,占7.3%。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来源 | 清风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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