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原常务副局长陈木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汕尾市监委、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原常务副局长陈木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木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验收、项目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木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木昌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木昌简历
陈木昌,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广东陆丰人,中专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一级主任科员。(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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