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庄汉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庄汉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庄汉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粮食购销、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庄汉助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庄汉助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庄汉助简历
庄汉助,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广东陆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陆丰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陆丰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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