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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上苑任碣石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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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8-31 15: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碣石即景奉和韩镇台元韵》
    应上苑


    碣石沧州远,炎方亦俨然。弹冠宜学海,观水必临渊。鱼浴扶桑日,云飞方丈烟。南溟连碧落,人岂井中天。



    应上苑,江西省宜黄人,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进士,雍正十二年调升山东省东昌府知府。乾隆初年任惠州府海防军民同知(碣石海防军民同知)。著有《祷雨说》。生卒不详。

    宋代枢密院不设枢密使及副使时,其主官称知枢密院事,佐官则称同知枢密院事,或简称知院、同知院。辽代设同知府事、同知州事。金、元时每府或州设同知一员。明、清有“同知”一职,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办事衙署称“厅”。另有知州的副职称为州同知,从六品,无定员,分掌本州内诸事务。康熙后,一些派驻在外分管某一事务的同知,逐渐成为主持当地政务的实际长官,此区域递为“厅”,是为“散厅”。这些散厅级别等同于州县,同知视如州县官,不再是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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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九年设立陆丰县之前,碣石一直为海丰县辖地。清王之正《陆丰县志》曰:雍正“七年设惠州府海防军民同知驻碣石卫城”。附录《改设碣石海防军民同知部文》:“为题《请改同知等事》。雍正七年六月初九日吏部会议,得调任广东总督孔等疏,称惠州府海丰一县山海交错,地方辽阔,其间稽查防范非县令一员可能兼顾。查县属之碣石卫离县城一百二十余里,驻扎镇将,兵民杂处,必须文职大员驻扎经理。该卫守备只经征屯粮,不理兵民事务,应将碣石守备裁汰,改设惠州府海防军民同知一员驻扎碣石卫城,照州县之例设立民壮五十名……除人命、强盗照例仍令海丰县知县印官承审,余令同知就近审理。至海防机宜,该同知亦得与总兵官就近酌量。”

    海丰县令文职正七品,负责全县民政、司法等;碣石总兵官武职正三品,负责粤东海防及屯兵管理;惠州府海防军民同知文职正五品,相当于军政委员会主任,行使州县权力,负责驻军后勤保障及协调处理军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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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碣石文化志》、《碣石诗词选》、《陆丰历代诗词选注》均注此诗作者应上苑为“碣石司马”,均抄录王之正《陆丰县志》。而《陆丰县志》刊《祷雨说》的作者是“碣石同知应上苑江西进士”。不知“司马”何来,最大可能性是1988年翻印的《陆丰县志》出错,以讹传讹。

    读诗追史,思绪万千,遂成一绝:

    观潮应在最高台,滚滚云烟天际来。帆影飞鸥碧空尽,放歌品酒绝风埃。





    来源:善美东岸,文:王万然,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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