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原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锡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锡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在粮食轮换业务过程中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锡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锡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锡波简历
陈锡波,男,汉族,1975年1月生,广东陆丰人,在职本科学历,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0月参加工作。
历任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贸易部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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