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言行需谨慎。今年以来,陆丰公安结合“净网2021专项行动”,持续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提升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清朗、和谐稳定的网络空间。近期,陆丰公安依法查处3起涉网违法行为,行政拘留3人。 案例一
日前,陆丰公安网警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沈某杨(男,43岁,陆丰桥冲镇人)涉嫌在网上传播淫秽信息。发现情况后,陆丰公安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网警大队全力展开核查工作。
2021年12月02日下午,经分析研判及智慧新警务,发现违法嫌疑人沈某杨在东海镇月华楼附近。获情况后,网警大队立即联合北堤派出所在陆丰市东海镇月华楼附近将沈某杨传唤至北堤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沈某杨于今年8月,在某直播平台上与一名女主播进行网络PK直播,期间沈某杨与女主播多次在直播间聊及淫秽话语。沈某杨对其在直播平台上与一女子PK时传播淫秽信息一事供认不讳。现违法嫌疑人沈某杨已被陆丰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日前,陆丰公安碣北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翁某亮(男,45岁,陆丰碣石镇人)涉嫌在某直播平台发布视频,公然辱骂他人。发现情况后,碣北派出所迅速响应,于2021年11月30日,成功抓获违法人员翁某亮(男,45岁,陆丰碣石镇人)。
经查,翁某亮在网络平台上辱骂他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现违法嫌疑人翁某亮被陆丰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021年12月1日,群众黄某到陆丰公安碣北派出所报案称:温某标(男,34岁,陆丰碣石镇人)在网上某直播平台针对黄某发布不当言论并造成恶劣影响。接报后,碣北派出所随即对违法嫌疑人温某标进行传唤。
当天,温某标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对自己在互联网平台朋友圈和直播平台上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违法嫌疑人温某标被陆丰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在此,陆丰公安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今后,陆丰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大网络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利用网络平台直播、发布有害低俗信息言论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惩处,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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