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丰县公安局聚焦“飓风2020”专项行动,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信息研判和破案攻坚力度,采取情报导侦、合成作战、多警联动的作战模式,出重拳、发狠力,成功破获多起电信诈骗案件,捣毁2个诈骗窝点,打掉2个犯罪团伙,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020年7月22日晚,海丰公安经线索摸排,集结刑侦、网警和城东派出所等警力,在城东镇金园工业区一出租屋七楼查获一个涉嫌诈骗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权(男,23岁,黄羌镇人)、陈某西(男,25岁,黄羌镇人)、范某茵(女,22岁,海城镇人)、陈某妮(女,25岁,黄羌镇人)等人;经扩线追击,又在一出租屋四楼查获一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游(男,25岁,平东镇人)、刘某泳(男,22岁,平东镇人)、陈某生(男,26岁,黄羌镇人)、段某春(男,37岁,江西赣州人)等人。当晚成功捣毁两个诈骗犯罪团伙,各现场缴获手机、台式电脑、银行卡、公民信息(电话号码)等作案工具、物品一批。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权、刘某游等团伙于今年初,以推荐投资股票为幌子,通过拨打电话寻找有投资意向的客户,在微信上组群介绍股票资讯,发布一些可能盈利的股票信息,取得客户信任后,将客户引导进入上家制作的虚假股票平台进行投资,最后虚假操控其股票亏损,从中骗取受害人资金。今年来,两个犯罪团伙共骗取受害人资金达60多万元。
目前,上述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2020年4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林某强(男,27岁,城东镇人)利用其本人及亲人朋友支付宝账号,并在网上购买了二十个企业号的支付宝二维码共计30多个支付宝账号,注册并挂扣在“恭喜发财”网络APP上进行刷单,实质上该APP是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工具。6月22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强在该平台刷单时,骗取受害人刘某资金2500元。7月15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强被我局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强利用这种方式在“恭喜发财”APP上刷单的金额达到一百多万元,从中赚取提成约15000元。
7月30日晚,海丰公安根据市反诈中心下发的线索,在海城镇龙津市场后面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泽(男,26岁,汕尾市城区人)。经审讯,吴某泽供认了其于今年2月份,对微信好友王某谎称可以提供自动清理“僵尸粉”软件代理权,在骗取受害人王某18000元后将其拉黑的犯罪事实。
8月4日下午,海丰公安接续发力,根据公安部下发核查的线索,在公平镇人民西路抓获涉嫌利用网络刷单实施诈骗的嫌疑人陈某富(男,24岁,公平镇人),破获重庆市江津公安立案的张某辉被网络诈骗案。经审讯,陈某富供认了其于今年4月开始,因在网上贷款后无法偿还,便萌生在淘宝刷单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最后骗取受害人14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2月中旬,事主王某报警称通过微信联系网友“辰少”买口罩,共支付了人民币48000元给“辰少”用以购买15000个口罩,后发现收到的货物是廉价纱布时要求退款,“辰少”称没有口罩会退款,之后却截图一张假的支付宝还款图给王某表示退款了,在王某多次质问下才退款17000元然后失联。
海丰公安经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陈某(男,28岁,四川省达州市人),7月13日,依法对嫌疑人展开网上追逃。7月20日,在深圳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审,陈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认以同样手段诈骗受害人何某(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立案)的事实。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电信诈骗套路深,学好知识好防身。海丰公安综合以上案件作案特征,提请广大市民注意:
谨防投资理财诈骗
市民在进行投资交易和理财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国家认证认可的正规机构,不要轻易相信QQ、微信群里所谓的“行业专家”,更不要在一些来历不明的网络平台上投资。
谨防网络刷单诈骗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任何形式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市民切不可贪图刷单高佣金,那都是骗子的噱头,切莫因小失大。
谨防网络贷款诈骗
贷款请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走正规贷款流程,所有正规的单位不会在放贷之前收取任何费用!不要轻信无息、低息贷款,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也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总之,骗子的手段虽然层出不穷,花招屡屡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保持清醒、留意识别,时刻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就能避免上当受骗。
本文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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