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油”是甲醇燃料(学名醇基液体燃料)的俗称,含95%以上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环保油”闪点≤60℃,属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本身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呼吸道、视神经都有损害,而且极易挥发,存储、燃烧使用过程产生的气体对人体有隐形伤害。
梅陇镇根据海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为巩固整治成果,彻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仓储“环保油”的企业或个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20年7月17日,梅陇镇再度组织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环保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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