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下达了我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2471万元,该笔资金用于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其中下达至海丰的改造补助资金33.11万元,预计2020年我市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共84户。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193号)规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71万元。
一、资金情况说明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71万元,可用于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因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已基本完成,预计本次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数为0;中央尚未下达我省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参照2019年中央补助标准约0.77万元/户估算,预计本次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3,209户。
二、提前下达方案
因2019年中央财政已安排我省3,618万元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汕头市濠江区、龙湖区、金平区、澄海区、潮阳区、南澳县,湛江市徐闻县,潮州市潮安区、湘桥区等9个县(区))农房抗震改造,本次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从我省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区(不含8度及以上的9个县(区))中,按照省委农办提供的2018年度当地农业户数比例进行分配。为方便计算,全省按0.77万元/户补助,合计2,470.93万元(3209户×0.77万元/户=2470.93万元),剩余0.07万元分配给农业户数最多的湛江市。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12月11日(公示期7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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