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配合我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海丰县广播电视台与海丰县交警大队联合新推出《以案说法》栏目,用发生在我县域内的交通事故案例,剖析案情,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提升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现推出《以案说法》第三期《血泪警钟——酒驾三轮车祸至 乘客死亡赔偿难》。
一提及“三轮车”大多数人会想起两个字——方便,但是在方便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个安全隐患!近年来,三轮车的安全隐患,侵害着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一次次血的教训,令人痛心!
2018年10月2日,国庆假期的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及三车损坏。
办案民警 林升展:2018年10月2日凌晨两点多,我们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说南湖客运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们接到警情之后马上赶赴现场处置,到了现场之后我们在这个南湖客运站路口看到一辆小轿车车头损坏严重,还有一辆三轮摩托车,摩托车车身也损害非常严重。事故当时,现场已经有一个人当场死亡,没有生命体征,三个伤者直接被送到医院。
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22日,我县发生涉三轮车的交通事故271起,死亡28人、受伤354人,财产损失145471元。
三轮车重量大、速度快,但制动性能差,稳定性弱,安全系数非常低,再加上部分驾驶人未经过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存在随意调头、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另外三轮车一般都没有购买保险,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一旦肇事,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减少消除交通安全事故隐患。10月25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海丰县开展无牌证载客三轮车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无牌证载客三轮车开展整治,全面取缔全县无牌证三轮车非法载客的行为。
【小编】车祸猛于虎,生死一瞬间!希望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开赌气车、不强行超车会车、不乘坐无牌证三轮车及非法营运车辆。同时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打击整治力度,严查严管非法营运车辆,致力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减少消除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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