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路行驶且停放在辖区主干道、路口、大型商场、市场、酒店等地点的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车依法坚决予以查扣收缴。
共建共享 安全、文明、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努力通过交通秩序大整治 全面推进海丰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实现 广大交通参与者 尊法、守法、安全防护意识大幅提升 城市道路典型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乱象明显减少 道路通行秩序、出行安全感明显改善 海丰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一起加油!
按县委县政府《海丰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违标车实施登记核发临时牌证的公告》的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10月31日是全县违标车过渡期登记核发临时牌证的登记阶段结束日期,三个月来,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全县违标车过渡期登记核发临时牌证工作在群众支持配合和部门努力下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至现全县已经登记在册发放号牌的违标车有15.1万辆。
实施违标车登记规范管理工作开始以来,涉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人员的文明安全交通出行意识迅速提高,路面上两轮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随意调头、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了明显的减少,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占比有了明显的提高,交通出行秩序总体上有了明显的好转。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成效、城市文明创建水平,持续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继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生活幸福感,创建我县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县城市文明形象,海丰公安交警将按照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从1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依法从严开展涉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大整治,针对驾乘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车无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超员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等突出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坚决进行严厉查处,对于上路行驶且停放在辖区主干道、路口、大型商场、市场、酒店等地点的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车依法坚决予以查扣收缴。
本文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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