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从2019年10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了。城乡医保是一项覆盖面广,参与群众多的社保制度,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自身切身利益,关系到抵御疾病风险的大好事、大实事。城乡医保的筹资模式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资助相结合,是政府各级财政大力补助的事项,我们报销的每一笔费用,除了小部分是我们个人缴费的,大部分是各级财政配套补助的。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比例不低于1:2。去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180元,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520元/人·年,意味着我县每一个人参保,国家就要配套520元进入医保基金。国家规定,要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以及政府资助比例。今年,粤东西北其他11个市今年个人缴费标准均为250元,为全省最低,我市也是执行这一标准。
市民朋友们,经过我县干部群众多年的努力,广大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认识不断提高了,参保积极性不断增强了,基本已实现人人享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服务的目标。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避免错过参保期限,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166号)文件精神,现公开倡议大家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注意千万不要错过缴费期) 二、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年 三、缴费模式 1、 村(社区)银联刷卡机 2、 粤省事—税务服务 3、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4、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5、 税务机关自助办税终端 6、 我县各办税服务厅 (小贴士: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联卡支付、ETS扣款等多种方式)
四、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按原渠道办理。 市民朋友们,城乡医疗保险涉及到千家万户,让我们为了家人的幸福,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确保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不遗漏一个家庭成员,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海丰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