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县交通部门了解到,一司机非法营运且强行冲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被依法处理。
11月1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二大队接到省交通运输厅预警平台推送信息:粤AF90695小轿车从广州拉客回海丰,涉嫌非法营运。该队随即在海丰西高速路口进行布控。16点05分左右,粤AF90695小轿车驶下高速,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时,该车拒绝配合检查,并强行冲卡,逃离现场,造成两部车受到不同程度破损,车上乘客也受到惊吓。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二大队队长 王伟忠:
该车逃逸之后,我执法人员报110指挥中心,随后海城中队传唤该司机到海城中队接受调查,司机承认非法营运事实,涉事车辆由我队带回局暂扣,待进一步处理。
违法人员 周某:
经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和海丰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教育后,我深刻认识到冲卡逃避执法检查的错误,也明白到自身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接受执法部门的依法处理。在此,我向执法部门和公众作出深刻检讨,保证不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同时呼吁广大司机朋友要以我为鉴,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要坚决杜绝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切勿以身试法。 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该名违法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3万元罚款。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三级主任科员 傅学文:
非法营运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驾驶人无资质。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未经正规培训,无从业资格,不具备营运驾驶员的基本素质,缺乏必要的安全行车和应急处置能力。第二,事故风险难抵抗。正规的营运车辆严格按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以及其他商业保险,而非法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乘客无法得到相应的理赔,受害人及家人将蒙受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第三,疫情传播风险大。非法营运车辆日常没有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规范的消毒,驾驶员也没有严格落实核酸检测。
非法营运严重破坏运输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呼吁市民群众选择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和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共同筑牢交通运输疫情防控防线、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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