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2021年10月1日晚上20时许,海丰县城东镇东盛华庭小区来了大批执法人员,行动执法队随后挨家挨户排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立即采取措施推走,并进行了相关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从网友提供的执法现场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行动执法队进入小区以后,立即分配任务,以求做到检查全覆盖、执法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关于对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集中治理的公告》。
据公告称:
1、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3、在高层住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想见,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有责任对电动车的规范使用进行管理和检查,而不是对此一无所知,对业主违规违法用车视而不见。
早些时候,有业主爆料称,该小区有些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往往为了贪图一时方便,将电动车放在自家的门口充电,造成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据介绍,有业主对此深感忧虑,曾经将该问题反馈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却是石沉大海,至今仍未见有对此采取任何措施。
来源:海丰微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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