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汕 尾 市 气 象 局
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为抗旱减灾、增加水库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按照《汕尾市2021年度人工增雨作业计划》安排,市气象局决定在汕尾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作业范围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择机作业,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后兰坑水库;海丰县平东镇南门水库、梅陇镇渔仔潭水库、附城镇青年水库;陆丰市博美镇五里牌水库、大安镇牛角隆水库、陂洋镇龙潭水库;陆河县南万镇南告水库。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区域。
三、作业装备:车载式移动或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区域;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请立即向当地气象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特此通告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
2021年1月15日
来源 |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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