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尾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境外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银行卡20余张,手机卡100余张,涉案金额20万余元。
为坚决落实公安部“断卡”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全力斩断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汕尾警方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在境外搭建一个网站大量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使用境外软件进行通联。
发现线索后,警方成立专案组,对相关涉案线索进行落地核查。经历数月侦查,专案组通过对嫌疑人线上通联特征和线下海量大数据比对,最终成功锁定开设境外网站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人真实身份。
11月27日,汕尾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联合刑警支队新型犯罪侦查大队、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分别在汕尾和福建厦门市两地开展联合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了以李某铭(男,21岁,香港人)为首的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当场缴获实名注册手机卡100余张、银行卡20张、企业工商执照和公章一批、涉案手机3部、涉案电脑2台。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铭今年3月份开始,伙同其弟李某宁(男,18岁,香港人)在境外搭建网站大量出售“四件套”“八件套”及支付宝等公民个人信息,其中涉及有外国人个人信息。李某铭通过境外软件联系上家低价收购公民个人信息,高价出售给他人,用于境外赌博网站洗钱。至今,李某铭团伙已卖出手机卡、银行卡、U盾有100多套,获利10万元。
李某铭和李某宁对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2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郑重提醒
“四件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 “八件套”(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银行卡、法人手机卡、对公账户、对公账户U盾、公司公章、法人私章)和支付宝等公民信息非法转卖后,多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导致用户个人信用、财产受损,还会触犯法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也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尤其是银行卡、手机卡等信息载体。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补办,切勿贪图小利出售给他人。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效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体罚金。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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