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关注汕尾的乡土文化。致力于观察记录乡土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特别希望看到有才华的朋友以汕尾乡土传统元素为素材,进行作品创造,比如音乐、美术、雕塑等各种文创作品,又比如热衷于对海陆丰传统虎狮进行二次设计创作,做成工艺品的刘家境。
但是,文创作品最大的敌人,是盗版。我有很多朋友,他们用心画画、写文章、创作工艺品,只是一旦把作品公开发布,经常就会被人盗用,甚至商用,或者直接盗版去低价贩卖,盗用者很多时候还用得理直气壮,原创作者找盗版者理论,盗版者往往用各种无赖言行应对、甚至奚落原创者。
面对众多的盗版者,原创者往往显得非常弱势,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在国内文创作品的维权非常艰难,取证困难,论证困难,盗版者有太多漏洞可钻,维权成本又高的环境下。原创者被侵权后,只有看到自己的心血被糟蹋被窃取而空有一腔闷气,甚至变成一种社会风气或习惯。
司空见惯,并不代表没人会反抗,当刘家境看到自己花大量心血建模设计出来的虎狮摆件,被盗版者直接盗用和低价贩卖,并且与盗版者协调无果后,决定将盗版者告上法庭。
其实当家境下这个决定的时候,身边很多人劝他,不要打维权官司,因为著作权维权官司太难获胜,而且无论输赢,都要付出比较大的代价,忍一忍就算了。但是顽强的家境认为,总有人要为不平发声,如果这样下去,盗版盛行,谁还会做原创的工艺作品,这样的风气长此下去,对整个汕尾海陆丰的文创氛围是毁灭性的。总要有人第一次发声,诉诸法律,喊出不平之音。
所以大家都非常佩服家境的勇气和决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因心中不平、不忿,誓与盗版行为做个抗争。
以下就聊一聊关于刘家境虎狮摆件被侵权一案。
虎狮摆件侵权案
2020年9月18日,在汕尾海丰地区,有一起虎狮摆件侵权的案件引起大家的关注。“虎狮上法庭”在汕尾历史上算是首次,网络上众说纷纭,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简介 原告刘家境因发现被告某元未经原告授权大量制作、传播并销售由原告创作设计“麒麟刺狮”摆件,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故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双方在庭上各自进行了阐述,全程有录像,想了解详情的朋友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观看。
案件的逻辑 我在一篇关于本案的文章留言里,看到这以下条评论,我觉得这位朋友说的逻辑很正确,那么我们就从盗版这件事的操作流程分析一下。
盗版的流程 其实案件的逻辑很简单,就是正版的文创作品,被人盗版了。下面先用一张图展示正版唱片与盗版唱片之间的关系及流程,歌曲的内容设定为取材于传统的“海丰童谣”。
这个流程图,很好理解对吧?如果你同意以上的内容是盗版行为,那么我们做个替换。
将“海丰童谣”换为都是传统文化内容范畴的“纸扎虎狮”,唱片换成“虎狮摆件”。
替换后的这个流程图,逻辑同样清晰,对于“虎狮摆件”是否为盗版的判断,当然也是成立的。
在家境准备出品一款摆件虎狮制作之际,他首先对传统的纸扎虎狮进行细致地研究、并走访老手工艺人,采集了大量的数据,融合了传统的元素,和自己创新的独有内容,对作品进行3D建模,经历多次地修改,校正等等,才完成了模型模板的搭建。
后来家境根据摆件的应用场景特质,选择合适的材质、尺寸进行生产加工,整个过程持续半年以上,耗时耗力,付出了大量的开发成本,在2019年最终才做出一个完整作品。并向版权局申请了专利。
到了2020年,市场上出现了与家境出品的虎狮摆件极为相似的作品,无论大小尺寸,各种细微特征等等都一模一样。就是卖得比较便宜,还有就是做工比较粗糙。家境经过观察对比,判断该虎狮是盗版自家境在2019出品的虎狮摆件。
盗版者,只需要买到家境的作品,就可以用3D技术进行扫描,获得模板,直接生产,等于说家境花费半年时间进行制作的模板,盗版者花半天时间就可以窃取原创者的劳动成果。
扫描得到的模板当然是粗糙的,但是由于不用开发成本,可以卖得很低廉,存在价格优势。大量的劣质、低价虎狮摆件流入市场,就把原属于原创者的市场给抢占了,当然造成了原创者的经济损失。
盗版摆件设计分析 可能有人会问,凭什么认为市场上的某些摆件就是盗版家境的摆件呢?
其实也很简单,之前看到有篇文章,已经展示了家境正版虎狮摆件与盗版虎狮摆件的区别,(链接:[color=var(--weui-LINK)]海陆丰刺狮著作权侵权纠纷开庭),照片对比图我就不一一展示了,这里只分析一张对比图。
这幅对比照片里面,可以看到虎狮摆件背面位于耳朵下有一条横着的突线,这个特征,传统虎狮是没有的,当时家境设计这个位置,是为了上色的方便,虎狮头部的白色上到该突线为止,而且突线可以阻挡涂料往下流,完全是为了上色的准确和方便。
右边家境的原创虎狮,白色刚好涂到突线的位置为止。而左边盗版的作品,白色的涂料很随意地乱涂在上面,边界粗糙,离突线还有一定距离。
由此可以看出,盗版者根本不知道这突线是做什么用的,反正全部照抄模板就是了。对于盗版者来说,既然不用于涂色的方便,那么突线就是完全毫无道理的设计。既然是自身毫无道理的存在,又与正版雷同。那除了无脑抄袭,还能有什么解释?我实在想不出来。
就如一位偷抄旁边同学试卷的答案人,结果连人家的名字也抄进去了。
传统形象的再塑造 受著作权法保护
传统文化,比如海丰童谣的歌词,传统的虎狮,传统戏曲的人物造型等,类似的内容都是传统文化,属于大众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专有,任何人都可以采用其内容进行二次创作,传承与创新。
而创作者个人在创作过程中,对传统文化艺术进行改造传承与创新,并具有独创性,是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特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什么样的文化创意表达方式具有独创性,可以构成作品并得到著作权保护,这也是进行著作权维权所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
独创性作为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条件,又称原创性,在实践中,著作权对于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并不高,与艺术水平、文学造诣或者科学价值无关,指作品是具备作者独立构思的内容,又要求作品是作者经过自己的取舍、选择、编排和设计而完成的创意表达方式。那么该作品就是具有独创性的。
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对作品的独创性进行详尽具体的规定,但了解实践中对独创性的认定标准,将有助于文化创意作品作者重视著作权登记工作,并有利于维权。
而家境本次被盗版的虎狮摆件,是在原有虎狮造型的基础上,作了多达几十处细节改造,这些细节有区别的传统虎狮造型。包括材质,工艺,功能等特点,具有独立构思的独创性以及唯一性。已经在2020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造型专利,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家境获取著作权的途径合理合法,他对摆件著作权的登记,保护的仅仅是自己设计建模的摆件模板,而不是一说法所误导的那样,家境想把传统纸扎虎狮的造型据为己有,这完全是偷换概念。其实仅仅只有直接盗用家境摆件原创模板的人才会构成侵权。
而传统的纸扎虎狮,属于公共符号,任何人不得将其纳入个人著作权,任何人都可以根据其造型进行二次创作。那些说家境把传统文化登记为自己所有说法,逻辑实在可笑。
海陆丰市面上,除了家境以外,还有其他利用传统虎狮形象设计的工艺品,这些工艺品只要是自己设计、自己建模,都属于原创作品,不存在盗版行为,家境有时候也会向这些创作者们购买作品,互相交流学习。
一些感想
海陆丰的麒麟虎狮舞,历史悠久,特别是道具虎狮头,造型独特威武,深受海陆丰广大民众喜欢。
虎狮衍生的文创作品是对传统的发扬继承和创新,本平台希望看到所有喜欢传统虎狮文化的人都可以创作文创作品。而作品原创者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相互支持。
不止是虎狮文创,希望这个社会善待原创者们,让原创者可以在良好的社会风气下进行创作,而不是时时担心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人窃取,希望原创者们的努力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报。
盗版是不道德的,阻碍了文化发展,损害了海陆丰的文创氛围。请保护原创者,反对盗取别人劳动成果的文化小偷。
目前家境已在法庭上通过法律手段向盗版者提出抗议,为自己,也为诸多受侵权的原创者们,勇敢地站了出来。
目前案件的审理结果还没公布,维权是一条艰难的路,特别对于是著作产权,法律对齐的保护还不是很全面,审理结果不见得能获得预期的结果,但无论如何,请刘家境加油,挺住!
来源:汕尾集体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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