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19所学校作为春节期间临时停车场
一年一度新春佳节临近,随着春节来临,将迎来市民出行高峰,陆丰市陆城及中心城镇镇区范围车辆逐步增加,且路面车流时段较为集中。当前,陆丰辖区内公共停车场所缺乏,虽在2018年期间在陆城部分道路施划设置了临时停车位,但在节日期间,不能满足停车需求。而机动车辆在陆城市区及重要乡镇道路占道停车的问题较为严重,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路面交通安全和正常通行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为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和公共交通服务能力,解决春节期间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通行秩序,保障正常通行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节日交通环境。根据陆丰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陆丰市公安局联合陆丰市教育局,决定启用全市其中19所学校内空地作为2019年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希望有停车需要的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9所学校临时停车场列表: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
2019年1月2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09:00时至2019年2月11日(农历新年正月初七)12:00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不接受其他车辆停放。
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
春节期间,所启用的以上19所学校利用空地作为临时停车场所,系陆丰市人民政府便民利民的一项具体举措,属免费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学校和保安等管理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注意事项:
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本通告自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教育局。
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教育局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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