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关于加强境外疫情防输入工作的通告
县防疫指办通〔2020〕14号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港澳台除外,下同)抵海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主动报告。近14日内(即3月8日以来,下同)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海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于2020年3月23日下午4时前主动向所接待单位、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姓名、国籍、户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电话号码以及从哪个国家来、何时来、入境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抵达、目前健康状况等,配合各镇(场、开发区)和县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检验检疫、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二、发动举报。凡掌握、知晓近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海人员未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和接待单位报告,未纳入健康管理等有关情况的,请予积极举报,一经查实,给予适当奖励。举报咨询电话:0660-6611110(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三、近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海人员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不如实报告,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带来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海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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