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档案馆向社会公开征集抗击疫情档案资料
汕尾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的启事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正在打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疫情防控档案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对工作查考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档案馆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和职责。为真实全面记录和保存汕尾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抗击疫情的历程,以及全市广大医护人员、各级干部、各界群众团结一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努力,进一步挖掘这一过程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和典型事迹,确保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史料得以永存,汕尾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汕尾市社会各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照片、音视频作品。特别是赴武汉援助参战及坚守在汕尾市各医疗战线一线医护人员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一线医务工作者个人照片、录音视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角下的真实音视频材料等)。
(二)反映抗击疫情的纸质、实物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和入党申请书(含照片或复制件)、与家属或其他人士往来的信件等;2、消毒处理过的医护人员防护套装等抗疫使用过的物件;3、汕尾支援、帮扶湖北等地的物件、资料;4、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5、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6、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单张、横幅、广播录音等;
(三)表现我市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歌曲、篆刻等文学和艺术作品。
(四)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等。
(五)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三)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汕尾市档案馆联系电话:0660-3361725电子邮箱:swsda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抗击新冠疫情档案资料征集”)
衷心感谢您对汕尾市档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真诚期望社会各界和有关人士协助我们共同做好这次新冠疫情防控档案征集工作,并向我馆踊跃捐赠。
汕尾市档案馆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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