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坏仔孙!汕尾73岁老人做这事被警方处罚了
2020年2月27日9时许,尖山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华侨管理区某村公共绿化被人故意损毁,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调取查看现场附近监控录像,发现该村村民傅某盛(男,73岁)有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经审,违法嫌疑人傅某盛对其损坏绿化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傅某盛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任何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来源:平安汕尾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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