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海丰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海公通 7号
为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做到对赌博行为零容忍,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凡利用互联网、“六合彩”、棋牌、麻将、铜宝、骰子(“砍菜刀”)、电子游戏机等各种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或从事赌博的,依法予以严惩,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参赌聚赌的从严查处。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帮助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
四、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利用互联网、“六合彩”、茶叶店、电子游戏机室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五、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收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六、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参与赌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八、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九、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公民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治安大队:669685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丰县公安局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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