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海丰影剧院地下停车场春节期间向市民开放停放小汽车
为减轻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停放小汽车,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向市民免费开放海丰影剧院地下停车场,请有停车需要的车主将车辆停放到地下停车场内,确保道路有序畅通。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停车场入口、出口位置。
二、停车场临时开放时限。
2020年1月2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09:00时至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初十六)24:00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三、停车场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车高1.9米以下)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不接受其他车辆停放。
四、停车场收费规定。
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注意事项。
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时请慢速行驶,严禁吸烟,自觉接受停车场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地下车库人防设施不受损坏,造成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本文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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