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中院依法宣判五宗犯罪案件,5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为积极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巩固好陆丰禁毒成果,助力法治汕尾、平安汕尾建设,12月28日上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陆丰市看守所第一审判法庭对毒品罪犯蔡锐、李文伟、高国荣、陈东生和抢劫罪犯黄帝送依法进行宣判,判处5名罪犯死刑。宣判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上述5名罪犯验明正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5名罪犯均属罪行极其严重。其中,罪犯蔡锐2014年间在自家住处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2014年11月19日上午,公安机关在该制毒窝点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净重共计3961.12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潮湿晶状物净重55克及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固液混合物,并查获制毒工具一批。蔡锐在逃期间,接受他人雇请继续从事制造毒品活动。2014年12月23日下午,公安机关在其制毒窝点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净重共计87.1千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和固液混合物净重共计597千克、含甲基苯丙胺和麻黄碱成分的液体净重共计57千克,并查获制毒原料氯代麻黄碱370千克及制毒工具一批。2016年3月16日,蔡锐被公安人员抓获。罪犯黄帝送1999年9月被假释。2000年11月9日,黄帝送伙同其外甥共谋抢劫被害人颜某某。次日7时许, 他们携带作案工具来到颜某某家,采取暴力方式致颜某某死亡。该案他们抢得价值人民币6400元的豪迈摩托车一辆、现金600余元及耳环、戒指、玉镯等财物。2016年7月4日17时许,潜逃的黄帝送伙同他人携带作案工具到被害人彭某某家盗窃,在准备破坏彭某某家的保险柜时,发现彭某某回家而仓皇逃跑。黄帝送从楼顶逃跑过程中摔下,被公安人员抓获。
上述5名罪犯,蔡锐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文伟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高国荣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东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帝送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次宣判,充分展示了汕尾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汕尾法院将充分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陆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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