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埠“大小龙”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2019年12月18日晚上9时,当犯罪嫌疑人冉某华走进餐厅,埋伏在餐厅门口的深汕公安分局民警一拥而上,将冉某华按倒在地,至此,“大小龙”案件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9日晚上8点,冉某林(24岁)、冉某(26岁)、邱某(24岁)、冉某华(26岁)等人来到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一大排档吃晚饭,在酒足饭饱正要去结账的时候,与同在店内用餐的石某(27岁)、邢某(43岁)、陈某(24岁)、任某(64岁)等人因龙型纹身大小产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
一时间,啤酒瓶、碗、筷子、胶凳、从大排档里飞了出来,两群醉酒青年扭打在一起,石某等人被打伤倒地,冉某林等4人见势不妙迅速逃离现场。
经司法鉴定,任某伤情达轻伤二级,陈某、邢某、石某三人的伤情均达轻微伤。
深汕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最终锁定涉嫌寻衅滋事的冉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10月2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冉某林、冉某、邱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刑警大队自首,但犯罪嫌疑人冉某华依旧在逃。对此,深汕公安分局民警锲而不舍,网上通缉、追缉冉某华。
12月17日晚上0点,获知冉某华踪迹的刑警大队民警连夜赶到肇庆市广宁县的一家娱乐会所。
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通过会所老板找到了冉某华的情人罗某,经过民警反复劝说与政策宣讲,罗某最终同意协助警方。
18日晚上9时,罗某把冉某华约至一家餐厅门口,在确定冉某华身份后,在寒风中等待多时的民警将冉某华抓获。
深汕公安提醒:朋友聚餐,适量小酌助兴无可厚非,但是过量饮酒既伤身体,也易酒后失德,还容易造成酒后打架等情况的发生。此案中几位年轻人酒后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辜负了家人的殷切期盼,迎接他们的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深汕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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