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平东一村民在山边因引发山火被拘留
12月17日早上6时,我镇日中社区上楼村一村民在关子脚山边的荒园焚烧杂草。接到群众和护林员报告后,我镇立即组织消防队和扑火队及时进行了扑灭。鉴于刘某略的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海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禁火令》,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平东派出所依法对刘某略处于行政拘留。自进入秋冬季节防火期以来,镇委镇政府严格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落实责任,严格火源管控,加大排查力度,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但仍有极个别群众心存侥幸,无视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及《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在田间燃烧稻草,造成空气污染和不良影响,因而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中共平东镇委 平东镇人民政府再次告诫广大村民群众:当前天气持续晴朗干燥,火险等级极高。海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已于2019年12月14日18时启动海丰县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请自觉遵守《禁火令》,杜绝野外用火,切勿以身试法。
本文来源:平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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