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海丰公安局集中销毁一批无牌证及报废机动车辆
为进一步打击和震慑无牌证、假套牌证及报废等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完成“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展示我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阶段性成效,充分体现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厉打击无牌证机动车、重点整治交通秩序的信心和决心,11月25日上午,海丰县公安局在交警大队停车场举行公开销毁无牌证及报废机动车辆现场会,依法销毁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交警大队和各辖区派出所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中查扣的无牌证及报废机动车辆。参加现场会单位有: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公安局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公共关系股及交警大队各股所队人员。此次销毁的车辆共计2283辆,其中二轮摩托车2104辆,三轮摩托车137辆,小四轮类汽车40辆,六轮汽车1辆、手扶车1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6条的规定,依程序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收回残值上缴国库。
海丰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肖友育强调,通过两年来的交通秩序整治,效果明显,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但我县无牌证二、三轮摩托车还是随处可见,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还是屡禁不止,非法营运三轮车泛滥,无牌证、假牌证、套牌证小汽车和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两抢一盗”等刑事发案的主要诱因,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了难度,影响社会治安稳定,我们必须毫不动摇,严厉打击。我们全体民警、辅警要以此次公开销毁处理大会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文创卫活动,根据《全省今冬明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海丰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海丰县加强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海丰县开展无牌证载客三轮车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再动员、再加温、再部署,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查处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海丰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本文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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