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海丰21日开始依法回收无牌证载客三轮车在行动
21日凌晨,无牌证载客三轮车依法回收阶段开始,海丰公安交警集中优势警力,联合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对全县无牌证三轮车载客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分片整治,坚决推进无牌证载客三轮车整治取缔工作。海丰公安交警提醒没有及时、主动办理回收的无牌证载客三轮车主:应当尽快自行处理无牌证载客三轮车,属于有合法来源手续的,拆除非法载客装置,办理车辆入户注册登记手续。
按县委县政府《海丰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无牌证载客三轮车整治的通告》以及《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全县无牌证载客三轮车主动回收时间的通告》的规定和要求,2019年11月20日是办理全县无牌证载客三轮车主动回收阶段的结束日期,通告发布以来,政府职能部门上路进行宣传、检查,劝导、督促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办理回收无牌证载客三轮车,在无牌证载客三轮车从业人员支持、配合下,至本月20日全县已经主动办理回收的三轮车有2000多辆。
由于三轮车载客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乱象和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已经与海丰经济社会发展极不相称,县委县政府整治取缔三轮车载客行业既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社会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20日主动回收阶段结束,21日已经转入依法查扣回收阶段,相关的三轮车主得到的补偿费用为每辆车1000元,12月1日开始将转入查处阶段,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对上路非法运营的无牌证载客三轮车依法严厉打击,没收无牌证载客三轮车、顶格处罚无牌证载客三轮车驾驶人。
本文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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