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梅陇这条溪又有人偷电鱼!被街坊拍了下来
网友爆料:在海丰梅陇后底溪有人经常在这里偷电鱼,10月10日中午12点许,这个人全身"包装"着,自栽游栽电着鱼,看到路人经过也倘若无事似的,这一幕被网友拍了下来,这样行为既影响生态环境 电鱼的人也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处理!电鱼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压大,凡是被高电压击到的鱼、鱼卵基本无法生存。小部分存活下来的鱼,其身体机能会发生变化,对继续繁殖幼苗的能力造成影响。需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的行为,切实保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zui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汕尾微传媒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