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海丰两学生驾驶摩托车遇车祸死亡
为有力配合我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海丰县广播电视台与海丰县交警大队联合新推出《以案说法》栏目,用发生在我县域内的交通事故案例,剖析案情,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提升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现推出《以案说法》第一期《血的教训摩托车惨烈交通事故》。https://v.qq.com/x/page/r09234asqhg.html
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早已成为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农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工具之一。我县也被省列为广东涉摩涉电重点整治县区。当前,县委县政府从民生出发,在全县范围内启动违标车登记核发临时牌证“一站式”服务,以便民利民,更为广大市民安全着想。然而,有“肉包铁”之称的摩托车,并非有了牌证就代表安全了,增强交通意识、做到安全驾驶才是最关键的。
本期栏目,我们的交警同志以惨烈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给大家说说“法”,让您知道安全驾驶有多重要,也提醒大家应该怎样开摩托车才安全。
事故发生在2019年3月26日21时30分许,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唐某,从梅陇镇沿海联路往附城镇方向行驶,途经兴洲桥路段时未靠右侧并超速行驶,与对向由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唐某两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案民警林干忠:我们接警到了现场,发现摩托车跟三轮车碰撞的事故现场是比较惨烈的,两辆车的车头正面碰撞,三轮车的车头也弯曲了,摩托车前轮及车头全都损坏严重,路面的血是比较多的。
交警大队宣教股负责人王振:综合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驾驶人高某身上存在5个交通违法行为。一个是出行之前,高某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第二,车辆属于无牌无证的车辆;第三,是驾驶摩托车及乘坐摩托车都无佩戴安全头盔。第四,在临近交通事故路段时,没有遵守靠右侧通行的交通法规,逆向行驶,与对面(正常行驶)三轮车发生直接碰撞。另外是在途径危险路段时,特别是在夜晚,上坡、过桥路段没有降低车速,就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而且后果是非常惨烈沉痛的。
该案件违反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摩托车在为人们出行提供快捷、便利的同时,因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的薄弱,不但带来交通安全隐患,甚至给人们的生命也带来威胁。据统计,由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近50%,死亡人数占70%。今年我县由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342宗,受伤人数高达272人,其中,死亡事故24宗,死亡25人。
交警大队宣教股负责人王振: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特别是摩托车,头部是最先发生碰撞的,头部也是我们人体最脆弱的一个部位,大家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包括乘坐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先佩戴安全头盔,它是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后一道保护线。能够减轻我们在事故当中受到的伤害和损失;第二个方面是呼吁广大家长,不要把摩托车交给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的孩子来驾驶;第三个方面是我们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全面及时注意路面的情况,专心驾驶,特别是在夜间和危险路段,还有事故多发路段,一定要及时专心注意路面情况,确保能够对路面的危险信息,危险情况做出及时合理的一个处置和判断,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已经发生,事后应当警钟长鸣。这起事故引起了广大家庭和各学校的极大关注,特别是事故中不幸死亡的两个学生所在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都十分悲痛婉惜。血的代价也再次给家长和学校敲响了安全警钟。
高某的班主任:3月26日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对于我们学校的触动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我们本班的同学,影响是更为深刻,这个学生在我们班级里面与同学相处是非常融洽的,而且乐于助人,老师对他的评价也是挺好的,事情发生以后,我们是感到非常的意外。特别有很多学生,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当场流下了眼泪,同时我作为班主任,也是心情比较沉痛的。对于我们这个教育工作来说,也是起到一个非常大的警示作用,在事后,我们也加强了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同时也把交通安全作为每日的工作重点。唐某的班主任:3月26号晚上十点多钟学校的领导打来这个电话说我们班出了这样一个同学的事故,我们两位班主任就立刻就赶到彭湃医院,然后抢救不过来。这个当时还是非常痛心,眼泪都出来了,然后连我老婆也受到影响,一个晚上都没睡觉,(凌晨)三点多我们才回到梅陇。第二天我们上课,早读我们就跟学生说这个事,学生一大群人都哭了,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今天就没了。这个事情发生了以后,对我们学校,对我们老师有非常大的一个触动,经常说这个骑摩托车的问题。可还是发生了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学校也好,我们作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也一样,全部都有对这一个事情,这个骑摩托车这个情况进行加强和教育。
该校及时吸取这起事故的沉痛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规范出行的交通意识,加强家校共同监管平台。同时,县交警部门不定时配合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课。
县交警大队宣教股负责人王振:我们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懂得交通安全的危险和风险,学会怎样去避免这些风险和危险,使我们出行有安全的保障,尽可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要求我们一定在日常生活中,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积累学习,才能做到一生平安。
梅峰中学副校长涂家灼:俗话说,交通事故猛于虎。为了更好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类似悲痛事件再次发生,我校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系列活动,让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创建家校合作平台。家长自身应该做好孩子标杆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监护工作,坚决杜绝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或放学。
小编:
如果当时戴了安全头盔、如果当时开慢点、如果当时不急着超车...也许就不会造成这血的教训了。然而,生命没有如果,一幕幕惨烈的交通事故在不断地向人们发出警示,生命只有一次,没有重来的机会,用生命当赌注值得吗?在这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本文来源:海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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