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藏”于街面的安全卫士!原来是他
在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有这么一名民警,他不穿警服穿便衣,不开警车开普通摩托,为维护社会治安竭尽全力。他说:“我每天回单位报到后就外出巡逻,将自己隐藏在人群中,暗中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搜寻、监控那些不法分子,并将其当场抓获。”他,就是该局刑侦大队便衣队负责人王树立。
从警21载屡立战功王树立的父亲是一名派出所民警,自幼在父亲的熏陶下,王树立喜欢上人民警察这一职业,并立志从警。1997年11月,王树立如愿当上一名巡警。“做警察,就要对得起这身警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王树立说。
从警21年来,王树立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关键时刻总会挺身而出。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嘉奖12次。
自2013年担任海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便衣队负责人,王树立便带领全体队员奋战在维护县城社会治安稳定最前线。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扬连续奋战精神,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他的带领下,该便衣队今年共破获“两抢”案11宗、盗窃案41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名。
发挥尖刀作用打击犯罪加速、超车、逼停、抓捕,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出现在海丰县大街小巷的惊心动魄的一幕幕并非电影拍摄,而是王树立在带领便衣队队员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作为刑侦战线上的一把尖刀,王树立不怕牺牲、身先士卒,用自己的行动守护辖区安宁。
今年5月10日10时55分,海丰县公安局梅陇边防派出所接报称,海丰县324国道梅陇往鲘门南山岭信号塔的4组蓄电池被盗。随后,该局刑侦大队立即指派王树立带队前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初查,被盗物品系通信用信号塔备用铅酸蓄电池,价值约2.4万余元。经进一步调查分析,王树立锁定嫌疑人为孙某。在摸清孙某的落脚点后,王树立迅速带领侦查人员进行蹲守伏击。
同年5月14日22时许,嫌疑人孙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行至海丰县城东镇夏坑路口时,王树立迅速出击成功将其抓获。随后,他又带领侦查人员循线出击,于5月14、15日分别在城东镇、附城镇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郑某雄、柯某宣、钟某生、练某莲、钟某平。
力求抓捕时人赃俱获“警察办案重证据,我们抓捕时一定要人赃俱获,否则嫌疑人不承认。”王树立说,他们因此有时一日内可以抓获几名嫌疑人,但有时几日也抓不到一名。
今年6月下旬以来,海丰县连续发生多宗盗窃案。随即,海丰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王树立便是专案组中的一员。侦查期间,王树立与专案组成员夜以继日查看案件相关资料,分析案件情况,最终确定此类案件均系单人作案。经深度分析,王树立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罗某林。在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和落脚点后,办案民警对其活动轨迹进行分析,发现其行踪飘忽不定。
据此,王树立与专案组成员分组在罗某林落脚点和可能出没的地点展开布控,伺机抓捕。同年7月3日16时许,王树立在掌握到罗某林于海城镇云岭市场附近出现的信息后,迅速与专案组成员赶到上述地点,成功将罗某林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1辆。随后,警方在罗某林位于海城镇农林北路的住宅中搜获赃物笔记本电脑2台、平板电脑2台、电脑包1个和手机1部。
王树立不仅对工作认真负责,而且对队员的生活也十分关心。在队员们的心目中,王树立就像一名“老大哥”。“为了保护我们,抓捕时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在我们的眼里,他不仅是指挥员,更是兄长。”该便衣队一名队员说。
来源: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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