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交警设卡查车,利用鹰眼系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逾期未检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日前从交警部门获悉,3月15日汕尾市区交警大队利用鹰眼系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逾期未检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日17时许,汕尾市区交警大队新港中队执勤民警在汕马公路设卡执勤时,通过手机鹰眼系统查到一辆车牌号为粤NW****的小型汽车逾期未年检,执勤民警立刻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林某表示证件未随身携带。随后,执勤交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查询到林某无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处1500元罚款,还可并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更不要无视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本文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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