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园老马 发表于 2019-3-6 00:49:52

海丰梅陇西市场强占公共车位方法奇葩,市民吐槽

城市道路施划的停车位,都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



近日,据梅陇的街坊称:在梅陇的西市场附近,部分市民为了个人利益,霸占停车位,影响市容市貌的同时,对就近需要停车的群众带来了麻烦。希望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坏大家的利益,据了解梅陇圩内的停车位本来就稀缺,你随手放一个障碍物方便了自己,别的人就没地方停车了。


海丰是我家、创文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为创建文明城市尽到自己的一份力量。






















本文来源:梅陇生活网

tao 发表于 2019-3-6 08:29:05

人都是自私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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