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将在这两个区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海府公〔2023〕10号
2023年1月1日至3月13日,我县累计雨量41毫米,较常年同期126.7毫米偏少68%。根据广东省气象干旱监测情况,目前我县已出现轻度到中度气象干旱,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紧张,为抗旱减灾、增加水库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平东镇南门水库和黄羌镇朝阳水库两个区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作业范围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二、作业地点:平东镇南门水库(东经115°28′52″,北纬23°08′30″)、黄羌镇朝阳水库(东经115°22′04″,北纬23°10′45″),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区域。
具体作业时间、作业地点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并于作业前3-5个工作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发布公告。
三、作业装备:JDZ-82-42型人工增雨火箭发射装置。四、注意事项: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在作业时进入作业区域;如果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如遇意外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或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660-6622232)报告。特此公告海丰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17日
来源 |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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