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行动侦查大队原大队长陈泽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行动侦查大队原大队长陈泽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泽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以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为走私团伙的走私活动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泽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泽霖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泽霖简历
陈泽霖,男,汉族,1981年8月出生,广东海丰人,大专学历,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海丰县公安局副局长(挂任),汕尾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行动侦查大队大队长。2022年9月被免职。(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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