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又有6人涉嫌帮信罪被海丰公安抓获!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公安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捷报频传。近期,通过深挖线索,缜密侦查,破获6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1
2022年7月9日前后,犯罪嫌疑人罗某(男,28岁,海丰县人)通过抖音认识一名外省籍男子,双方并谈好由罗某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银行给对方,帮助对方成功转账数额10万元就给罗某好处费4000元。7月11日下午,罗某被该男子从海丰县接到汕头市龙湖区一出租屋,并将其名下银行卡、手机银行及身份证提供给另一名男青年在其手机进行转账,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8万余元,罗某从中获利人民币4000元。8月13日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海丰公安成功抓获,现该案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2
2022年7月12日,犯罪嫌疑人戴某(男,32岁,海丰县人)将自己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和支付宝借给他人使用,当天该卡有七笔涉诈资金人民币共29万多元转入,并在当天迅速转出,戴某从中获利人民币10000元。8月12日,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海丰公安成功抓获,现该案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3
2022年7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9岁,海丰县人)通过微信认识一名叫“阿龙”的人,并答应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阿龙”使用,进账的百分之四为王某所得。7月16日,王某被“阿龙”带到惠州市惠东县,并将名下银行卡交由上家使用,同时转进涉诈资金人民币31.8万元,王某从中获利人民币7500元。8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海丰公安成功抓获,现该案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4
2022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4岁,重庆市巫溪县人)在佛山市务工期间,认识一外号叫“薄荷”的朋友,“薄荷”称可以帮李某将其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博彩”转账获取佣金,李某听后就将其银行卡借给“薄荷”的朋友并让其转入涉诈资金人民币44万元,李某则从中获利人民币6000元。8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海丰公安成功抓获,现该案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5
2022年8月1日,犯罪嫌疑人马某(男,40岁,海丰县人)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及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一外号叫“老猪肥”的人使用,随后,银行卡共转入涉诈资金人民币73万多元。9月20,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海丰公安成功抓获,现该案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6
2022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叶某(男,29岁,红海湾人)在明知租用他人银行卡用于收款转账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分别向其朋友租借银行卡共计5张,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收款、转账)超人民币20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万元。9月21日,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海丰公安成功抓获,现该案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
海丰警方提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帮别人收钱可能构成“帮信罪”平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以及相关证件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参与其中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不仅会成为犯罪“帮凶”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海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