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一官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原四级主办、县生猪屠宰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第二中队原中队长吴勃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宴请、执法工作乱作为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期间,吴勃辉在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执法大队、海丰县生猪屠宰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1000元及名牌香烟、进口洋酒,并接受宴请。2021年12月15日,吴勃辉带队查获私宰生猪窝点后,不按程序扣押现场已宰生猪、待宰活猪,以罚款的名义擅自收取私宰户13000元,并将查扣的猪肉贩卖给屠宰户。另外,吴勃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吴勃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海丰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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