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园老马 发表于 2022-8-9 17:58:56

海陆丰劳动银行的前世今生




书中自有黄金屋,近日,我走进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南门社区红场路1号海丰县图书馆内,在翻阅图书的过程中,惊讶地发现脚下这块土地,曾经是海丰县南丰织造厂遗址,海陆丰劳动银行当时就在南丰织造厂内办公,现改建为海丰县图书馆。
那是1927年5月1日,海丰县第一次武装起义胜利后,海丰县临时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并颁布《海丰县临时人民政府宣言》,提出取消苛捐杂税,对反革命实行革命的制裁,救济粮食,豁免迫征旧粮、预征钱粮及取消契税抵纳券,实行中央与各省区联席会议政纲等五条政纲。在第五条中具体提出:“开办农民银行,以低利借给农民。”两天后,海丰县临时人民政府出台的《救党运动宣传大纲》里进一步明确规定:“实行没收土豪劣绅及一切反革命派的财产来建设农民银行”。遗憾的是,政权只存在10天,建立农民银行的计划未能付诸现实。


当时,海陆丰市面上通行两种货币,一种是大洋、银毫、铜钱等为主的金属货币,另一种是纸币,主要以南丰织造厂发行的银票为主,还有海丰最大的两家商号“吉荣号”“葵利号”发行的“本号票”,另外港币也能流通使用。混乱的货币市场制约经济的发展,农民苦不堪言,没钱购买耕牛、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只能和地主豪绅、商家当铺借高利贷。为偿还高达50%至100%的高利贷债务,有的农民不得不将祖宗遗留的田地祖屋典卖了,甚至卖妻卖子。海丰县召冲乡有一个地主黎某,曾对卖子还租的佃农笑道:“卖子还租算是一举两益,汝还清租便是汝的老实,我的田还是继续给汝耕,此其一;汝卖了子家里少了一人食饭,减了汝一个负担,此其二!”广大群众借贷无门,走投无路,殷切盼望能有一个银行,以最优惠的贷款利率来扶助农民,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1927年10月底,海陆丰工农武装揭竿而起,举行第三次起义,再次克复海陆丰两县城,随后成立两县苏维埃政府,政府内设置军事、人民、财政、土地四个委员会为办事机构,规划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财政委员会采取系列措施发展财政经济:没收和征收地主豪绅和反动商人的资产;废除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的同时,保留烟税、酒税、屠宰税、盐税和对外贸易的商品出入口税;征收粮食来确保军队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供给;还开设工农业贩卖合作社、平卖市场等,加强商品物资流通,积极开拓外贸活动;废除高利贷制度;统一财政,一切财政收支统由县政府直接管理。




苏维埃政府将没收反动的商店、工厂改为工人经营或转为合作社,组织成立商店工人监督委员会、工人管理委员会等,提出“工厂归工人管理”。如被苏维埃政府没收的海丰县南丰织造厂就落实了“工厂归工人管理”的措施,吕楚卿和何怜芳被推选为南丰织造厂工会管理委员会财政主任。在当家做主的日子里,女工们主人翁满腔热忱,精神饱满,撸起袖子多织布。吕楚卿和何怜芳头戴一顶写着“海丰南丰织布厂工人”的竹笠,经常带领女工勤跑腿,多下乡村推销布匹,以内销来增加苏维埃政府的收入,减轻财政负担。海陆丰地处沿海,盛产鱼盐,交通比较方便。苏维埃政府想尽办法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允许当地部分私商与广州、汕头、香港等地的商人开展贸易活动,及时用苏维埃区域的鱼盐、猪牛和水果等货品,从国民党统治区换回棉纱、面粉、煤、布匹、火柴和西药等急需的日用品,确保军民物资的供应,从而活跃了苏维埃区域的经济。苏维埃政府还购置轮船,经营出入口商品,并派人前往广州联系卖盐事宜。有一次,广州德盛隆、广祥隆、兴顺隆、新瑞利等商行驶来海陆丰的13艘买盐的轮船,成交额20万元。在开源节流等系列措施共同作用下,海陆丰苏维埃政府财政收入有效地增加了不少,丰裕了许多,除应付军费和行政支出外,海丰,陆丰两县先后上缴给中共东江特委共30000余元。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一些问题还是暴露出来了:取缔高利贷后,农民、工人无处可借生产生活的资金;商品物资流通的平台搭建了,但流通的货币太多样,制约了商品交易;革命队伍扩大化需要更多的资金解决枪支、弹药、粮食等问题。海陆丰苏维埃政府迫切需要一个扶助农业生产的金融机构,统一发行银票,建立货币流通与商品贸易相适应的金融体系,以此来支持农业,发展海陆丰经济,增加当地财政收入,支援红军和工农武装,捍卫红色政权的革命成果。1928年2月18日,海丰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红宫举行,会议改选县苏维埃政府为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陈舜仪、王怀栋、林承美、黄娘汉、罗逢春、罗景、郑振芬为主席团成员,并补充、调整、充实了政权机构,下设经济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工商业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交通建筑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人民健康委员会、政治探访局和赤卫队十个职能机构。其中,经济委员会主席为陈子岐,委员为罗逢春、陈云山、林承美、胡占群。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将救济金融、便利市场交易列为议题,决定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海陆丰劳动银行行址设在南丰织造厂,行长由陈子岐兼任。
2月20日,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根据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第四号通令:“为通令事,照得全县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为救济金融、利便市面交易起见,决议建设劳动银行,使工农贫民在推翻资产阶级革命进程中,有此借贷机关,得以从事生产,发展社会经济,自应依案执行,克日集款建设。惟事属创举,筹划未周,纸币亦未及印发,暂借南丰织造厂附设劳动银行,并将该厂定制银票贰万元,加盖该行印章,发出行使,以期迅捷,一俟募集巨款,将行设法扩充,布告收回。除布告暨分令外,合将该行发行纸币条例,随文令发,仰即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十足使用,不得拒绝,致干咎戾”。海陆丰劳动银行旧照
有了通令还不够,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还发布了《海陆丰劳动银行发行条例》:“一,本行为利用交易起见,特设此项银票。二,本行纸币,因此外处印制未就,暂借南丰织造厂银票,并由两县人民委员会加盖印章发行,俟纸币制就,即由该银行收回。三,此项银票分十元、五元、一元三种,暂发行十万元,十足通用,不折不贴。四,此票俟换回纸币后,可随时到行兑换,必要时,再设分行,以便各地就近兑换。五,自布告日起,两属人民,须一律通行此项银票,不得拒绝使用。六,如有拒用此项银票者,即以破坏金融论,与反革命同科”。
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一方面禁止海丰最大两家商号“吉荣号”“葵利号”发行的“本号票”在市场上流通,取缔其货币的发行权;另一方面没收南丰织造厂银票,鉴于南丰织造厂银票原来只限于海丰境内流通,在其他地区不能通用,因此在南丰织造厂银票上加盖海丰、陆丰两县苏维埃政府公章,作为法定货币在海陆丰发行流通。
海陆丰劳动银行发行南丰银票时要求以现金到银行兑换,然后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还推出了涉农贷款的优惠利率,利率仅在3%至4%,,深受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欢迎。国民党也不得不承认说:“劳动银行成立后,人民得此银票,在市场行使,初称便利,可以现洋换取之”。
银票发行一个星期后,随着国民党军围攻海陆丰苏维埃政权,未能大量流通。1928年3月1日,海丰县城和陆丰县城相继沦陷,海陆丰苏维埃政府被迫撤退到山区,劳动银行再也没有继续发行银票,停止运转了。
二十世纪初期,彭湃等共产党人在海陆丰建立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从1923年至1928年底,彭湃等共产党人探索了近5年时间,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红色政权银行——海陆丰劳动银行,并在苏维埃革命根据地发行银票,其推出普惠性条款,与当今的金融服务百姓是一脉相传。海陆丰劳动银行存在时间虽然短暂,却以崭新面孔令世人耳目一新,为之振奋,而且向全国各地蔓延,经历过革命战争的考验,经历过经济浪潮的洗礼,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货币金融史上创造出一个彪炳史册的传奇故事。
时光荏苒,至1963年,海陆丰劳动银行遗址被海丰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海丰县文物保护单位,凝固住历史曾经辉煌的一刻,存留在人们永恒的记忆里。


参考文献:1、《海陆丰革命史料》(1927—1933)第1页《海丰县临时革命政府宣言》2、《海陆丰革命史料》(1927—1933)第6页 《救党运动宣传大纲》3、《海陆丰革命史料》(1927—1933)第232页 《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令(第四号)4、《海陆丰革命史料》(1927—1933)第233页 《海陆丰劳动银行发行条例》5、《海陆怒潮》(一)陈云山同志回忆录第1至12页6、《海陆丰红色故事》(二)苏维埃政府的“管家”——陈子岐 第52至55页




来源:善美东岸,图文:吕珠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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