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等23段道路列为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有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创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等23条道路列为严管路段。现通告如下:一、严管路段范围
序号路名起止路段
1汕尾大道(南)自成业路至海滨大道止
2新城路自汕尾大道至文明路止
3红海中路自汕尾大道至康平路止
4红海西路自康平路至春晖路止
5文德路自红海中路至工业大道止
6香江大道自汕尾大道至工业大道止
7通港路自公园路至春晖路止
8康平路自公园路至工业大道止
9城南路自公园路至春晖路止
10兴业路自香洲路至海滨大道止
11体育支路自体育路至公园路止
12文明路自海滨大道至汕尾大道止
13公园路(东)自文明路至香洲路止
14和顺南路自政和路至香洲路止
15二马路(西)自汕尾大道至文明路止
16友谊路(南)自海滨大道至二马路止
17汕尾大道(中)埔边段自长青路至三和路口止
18站前横二路自红海湾大道至品清大道止
19站前横四路自品清大道至站前横三路止
20广场西路自品清大道至站前横路止
21纵一路自广场西路至站前横路止
22X141东涌镇内路段自兴陆大道至迎宾大道止
23马宫街道妈祖路自马宫车站处至妈祖广场路止
二、严处交通违法的种类(一)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停车的。(二)违法占用人行横道、公交站、黄色网状线区域停车的。(三)在路内停车泊位未按顺行方向停车的。
(四)其他相关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格管控措施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备抓拍等方式,即时实施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拖移车辆。(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本通告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3月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