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龙津古桥两边有人“肆意”摆摊,占用一半道路
海丰县龙津古桥的修缮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前后的进出口都分别被隔开围了起来,原本在桥上摆摊的商家们都只能被迫“转移战场”,纷纷在桥两边摆了起来。走过这条路的市民们都很熟悉,龙津溪沿路都不算宽敞,刚好够两辆小车双向会车,而在某个较狭小的地段遇到路边停放着车辆的情况时,只够一辆小车通行。 自龙津古桥修缮封路以来,出现了一些摊贩“肆意妄为”摆摊的情况。原本就有不少居住在周围的市民把小车都停放在龙津溪边,由于封路的原因,则有更多小车停放在了龙津溪沿路。而古桥两边的摊贩甚至直接将摊子摆在了小车外,直接占用掉了一整边道路,加上有驻足选购的市民,使得这一路段的交通变得更加拥堵难行。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龙津古桥附近各摊贩的情况则已构成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
公共资源不私占,绿色家园共同建。整治占道经营的乱象,需要相关部门调度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同时也要加大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增强商贩的守法意识,积极配合城市的创文创卫等工作。
来源:汕尾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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