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附城镇原党委书记戴玉开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海丰县监委对海丰县附城镇原党委书记戴玉开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戴玉开担任附城镇镇长、党委书记、正科级干部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发放、领取节日补贴,公款送礼;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戴玉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鉴于戴玉开已经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经海丰县监委研究,决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戴玉开简历
戴玉开,男,1955年2月出生,汉族,海丰县公平镇人,大专文化程度,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4月被开除党籍。2017年9月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6年3月任海丰县附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06年9月任海丰县附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年4月任海丰县附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6月任海丰县附城镇正科级干部;
2015年5月退休。
来源:海丰纪委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