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陈高明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被提起公诉
陈高明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
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被提起公诉
日前,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等罪,依法对陈高明等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上世纪90年代初,被告人陈高明、陈建成等人倚仗其家族势力,利用海丰县公平镇服装业蓬勃发展的机会,通过逐步控制货运行业,采用暴力、威胁、恐吓货运同行等非法手段敛取钱财,豢养了一批手下。至2000年,形成了以陈高明、陈建成、陈庆明、陈城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0年至案发,该组织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残害百姓,采用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垄断货运行业、客运专线、霸占土地,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对当地的货运行业、客运专线形成非法控制,长期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公平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来源: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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