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号通告
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出行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2021〕5号) 近期,我省多地接连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交通出行健康服务和管理工作,全市各铁路站场、汽车客运站实行旅客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经历查验,请出行旅客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健康管理工作。 一、出发旅客 (一)对持有广州、佛山身份证或14天内有广州、佛山行程经历(到达或途经)的离汕出省旅客实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二)对持有除广州、佛山之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身份证或14天内有省内其他城市行程经历(到达或途经)的离汕出省旅客实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因未能及时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按时出发的铁路场站、汽车客运站旅客,可根据相关政策向售票机构申请办理退改签。 二、到达旅客 (一)对持有广州、佛山身份证或14天内有广州、佛山行程经历的旅客实行信息登记制度,查验粤康码,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出发地、体温、去向(详细到镇或街道)等信息。各站场要提醒旅客,出行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个人健康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14天内有广州、佛山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经历(到达或途经)的来汕旅客,要主动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落实相应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广州市、佛山市内低风险地区(到达或途经)的来汕旅客须持粤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汕、不出省,确需出省的,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汕、不出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公务活动涉及从广州、佛山市来汕参加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1年6月8日起实施,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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