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两人!汕尾公安侦破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
汕尾市公安机关缴获药品、电子产品和鹿尾巴等走私物品
汕尾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沿海地区走私风险点巡查防控和情报线索收集研判深入开展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
5月19日凌晨,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在市城区多个滩涂和路口设伏开展抓捕行动,成功破获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扣面包车2辆,并在车上缴获带英文标识药品1443盒、手机2046台、平板电脑329台、化妆品226支、鹿尾巴约40千克、鱼鳔约208千克、珊瑚397株、相机27台、手表7只等走私物品。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和魏某于5月18日夜间从汕尾市城区海边接货,准备转运至海丰县陶河镇,货物上岸后不久即被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抓获。在此次行动中,汕尾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战民警按要求做好防护。案件侦破后,已按防疫要求对扣押的涉案物品和车辆进行消杀及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同时,在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的指导下,对活体珊瑚先行寄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活体珊瑚相关品种进行鉴定。
目前,已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审讯和深挖扩线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法律链接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来源:广东辑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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