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陆丰多名官员被抓获归案
汕尾市追逃办: 利刃出鞘 半月追回五名在逃人员4月1日,涉嫌诈骗罪的广东省渔政总队海丰大队原职工彭某青被抓获归案。
4月2日,出走8年的原海丰县小漠镇社会事务办科员陈某慈归案。
4月8日,涉嫌玩忽职守罪,潜逃21年之久的陆丰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原民警洪某悦被抓获归案。
4月14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陆丰市碣石镇前堆村委会东同村原村长陈某柱被抓获归案。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追逃的脚步不停歇。连同4月14日主动投案自首的陆丰市农村信用社陂洋分社原主任朱某梓,汕尾市追逃办在半个月内成功追回5名在逃人员,取得追逃追赃工作重要战果。
“回看我们成功追回的5名在逃人员,最长的外逃时间21年,最短的也有3年,没有哪一起案件是轻轻松松、守株待兔追回来的,其中有的案件都曾经被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市追逃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我们拼的就是对每一名在逃人员一追到底,紧咬不放,人不归案誓不罢休的耐心和韧劲。”今年以来,在省追逃办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汕尾市追逃办切实把“穷尽一切办法,不追回来决不收兵”的要求落到实处,围绕“清零”目标,谋划在前、目标制导,扎实推进“利剑2021”专项行动,以抓部署、抓落实并重,抓协调、抓个案并举,通过强化分析研判、用好科技手段、加强政策感召等举措,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以钉钉子的精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断织密追逃“天网”,推动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据统计,自2018年10月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以来,汕尾市追逃追赃工作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全市累计追回在逃人员69人,完成追逃总任务数的97%。
一人尚未归案,追逃决不收兵。汕尾市追逃办再次正告在逃人员,追逃追赃的“天网”只会越收越紧,对执迷不悟、负隅顽抗的在逃人员只会越往后处理越严。在逃人员只有及时投案自首,才是唯一正确选择。(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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