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一小车无端端被砸出一个小洞
网友爆料,4月23日下午,在汕尾南塘镇西苑一村,1户人家停放在住处附近的小车后挡风玻璃被人用石头破坏,后保险杠被踢了一脚,从照片上看后保险杠还深深的留下一个脚印。破坏他人车辆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不仅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海丰微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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