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梅陇分别抓12人,都是因为违反消防规定
【法治梅陇】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严惩不贷!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梅陇镇纵深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然而,仍有一部分人员安全观念淡薄、法治意识缺失,漠视安全隐患,甚至对抗执法人员,妨害公务,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置。3月18日以来,共有12名违法人员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18日,杨某星在梅陇镇银丰村委松柏围村墓地内使用明火,违反禁火令,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3月19日,林某超非法使用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0日,王某粒、林某泽非法买卖危险物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19日,杜某玲非法买卖危险物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0日,曾某扬、许某卫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经营场所存在消防隐患,拒不整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1日,陈某群违反消防管理规定,“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1日,曾某聪在梅陇镇金盘围岭下村一山坡扫墓,使用明火,违反禁火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3日,王某枝非法储存危险物质,非法储存鞭炮,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5日,马某清在东风村委将军帽村扫墓,使用明火,违反禁火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3月27日,施某平阻碍消防检查,妨碍公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配合政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森林防火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请广大市民予以支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海丰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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